
國立聯合大學「竹城建設清寒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 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助本校建築學系、土木與防災工程學系(以下簡稱土木系)優秀清寒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助對象:凡就讀本校建築學系、土木系之日間部在學同學。
第三條 獎助金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
第四條 獎助名額:每學年共10名(建築學系5名;土木系5名)。
第五條 申請資格: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任何懲處紀錄,且全學期全勤(公假、喪假例外),經本校建築學系、土木系專任教師或系主任推薦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規範如下:
第六條 申請日期:每年應於上學期開學後三週內期間提出申請,於10月下旬發給。
第七條 申請程序:
於開學三週內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經學院相關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將獲獎名冊(金額)及相關資料,送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依本校會計程序辦理核發作業,並於年度結束時將當年度獎學金收支明細及受獎名冊乙份提送竹城建設(股)公司管理部辦理結案。
第八條 申請文件:
第九條 本辦法自105年1月26日生效。
!! 系上收件截止至09/20 17:00前 !!
「竹城建設清寒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