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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和 何溪明 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第一條、目的

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清寒學生,鼓勵學生努力向學並培養其傳承愛心及對社會關懷,在未來隨時能伸出援手幫助他人,特設立本獎學金。

第二條、對象及名額 

  1.  土木系一年級下學期~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所不適用,限本國籍學生)
  2.  每學期提供土木系2名

第三條、獎學金金額

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四條、申請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二)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三)須具推薦書。(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第五條、申請時間

第一學期:每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11月發放。 第二學期: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止收件辦理;獎學金發放日期定於每年4月發放。

第六條、應繳文件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以下證明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清寒證明 3.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公費生相關證明文件(醫護學系學生需提供)。

(八)、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官網下載附件四】

(九)、愛心傳承/未來期許乙份(內容須親自書寫):簡述說明曾經參與之公益活動或愛心社團,並自述心得與感想,在未來如何將這份愛傳承與回饋。【官網下載附件五】

(十)、前一學期學習心得報告(約6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上學期曾領取本獎學金之學生,必須多檢附此項心得報告,否則視同缺件處理。【官網下載附件六】

(十一)、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官網下載附件七】

第七條

未使用本機構制定之申請書等書類格式、應備證件不齊、申請書填寫及核章不全、逾期或個人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審核。

第八條、送件方式

備齊以上申請文件,文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經由學校彙整初審後,交予本機構複審確認,逾期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第九條

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無論獲獎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第十條

申請人超過名額時,由本機構將依據分數之高低或個案情形酌情審定之。

第十一條

申請獎學金經本單位審查核定者,由本單位發函通知學校獲獎名單及公佈於本單位官網,抑或由本單位統一辦理頒獎典禮,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

第十二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機構修改後另外行文學校公佈於學校網頁及本機構之官網。

第十三條

相關申請辦法、表格下載及填寫範例請參考大和機構官網:www.da-ho.com.tw

 

機構承辦窗口:

大和機構 陳麗芬

電話:(03)302-8676分機106
傳真:(03)302-1547

E-mails3028676@gmail.com
Line:@adhoh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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